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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4月21日星期六

無謂假期有謂事

這星期有兩天假期,星期三才再開學,而下星期只需要上四天課,之後是教師研討日及佛誕假期。經過這一連串的「假期訓練」後,我的心裡產生了一點點懶洋洋的感覺。雖然在心底裡有些壯志,想在教學上有一番作為,但每當假期後要上班的第一天,心裡都有點阻力,心想:「如果有多一天假期就好了!」

這種心態當然有點過份,因為我們老師已有十分多假期,怎能再如此貪心呢?

在假期裡,除了用了一兩天備課之外,也沒有做甚麼特別的事情,就這樣渡過了復活節。有時我會想,在香港,信基督及天主教的人根本不多,但這麼小眾的人卻有能力讓全港的人一起為一個古老的外國傳說︰主曾復活(復活節)及誕生(聖誕節)而把工作停頓,放假數天,有不少人(尤其是非教徒)甚至不問原由便藉機狂歡一番,這不是很無厘頭、很不可思議麼?

「復活節對我有甚麼意義呢?」這個問題在我的腦裡閃過,卻得不到較具體的結論,只知道有假期可以休息一下,是件好事,如果有(不被塗料污染的)復活蛋吃就更完美了!會不會有一天,一些有權勢的人會突然發覺香港在復活節及聖誕節放假的荒謬之處,而把這殖民地遺留下來的怪異現象來個「撥亂反正」呢?

想起了我同事的一句話︰「這就是國勢的問題,當中國漸漸富強的時候,很多事情都會轉變!」但願如此!

在放假前兩天,我把一張訓導組發出的回條交了給學生 T,並著他在翌日(12/4)交回來給我。由於我不想他把回條留在家裡,到放假後才交(恐怕到時回條也不知所蹤了!),所以特別多番叮囑及提醒他,他也唯唯諾諾,像沒有太大決心似的。在翌日,他見了我像見鬼一樣,不停地逃避我的目光,果然,他沒有把話放在心上,把回條留了在家裡。

我心中有點氣憤,怎麼千叮萬囑去做一件小事也做不好呢?於是,我告訴他要為自己曾下過的承諾負責,交回條這件工作不能拖到放假後才完成!於是,他約了我在這星期二(假期中)10:00 回校,把回條交給我。在半信半疑的情況下,我答應了他,但心裡對他能於假期中記得回來有點懷疑。

在星期二,學生 T 果然準時回校,把回條交到我手中。在我讚賞他守承諾的同時,也暗地為自己對他的懷疑感到汗顏...... 有時我對學生的想法真的比較負面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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