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然在網上看到這一頁書的擷圖,間著了一句︰「當你覺得自己不夠好時,是因為你只看到自己赤裸裸的缺陷,並且拿去跟別人的最佳狀態比較。」上網查自一下,是來自《陪自己走走》這本書,作者叫艾爾文。
我的確是一個常常感覺自己不夠好的人,而且以這種感覺來推動自己進步,我甚至認為,追求進步其實是人生在世的意義。所在。然而,為甚麼我會感覺自己不好?如書中所言,好與不好,很多時是來自比較。考考第一是足夠好,那考第廿三呢?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吧。考三十五的,你好意思說自己很好嗎?
我是考第廿三,成績不如你,但是我的人品、人緣都比你好,為何不能自覺美好?每個人都有強項和弱項,但如果通過比較來計算成就以獲取自信,這樣的方式終究是片面的。而作者也提及,把自己最清楚的弱項,跟別人最表面風光相比,更是必敗無疑。
那麼,成就感能否自然生成?能否不需要比較、不需要「擊敗」別人,也能感覺自己「夠好」呢?阿德勒主張,要戰勝自卑感,第一步是要接受自己的不完美,然後是透過自我進步來賺取優越感,例如設定個人目標並努力達成,也可以促成自我欣賞。最後是 "Social Interest" 的投入,在置身的不同團體裡作出貢獻,例如工作上緊守崗位、在社區、家人或朋友付出關愛等,都可在零比較的情況下,得到到滿足感與成就感。
「人比人,比死人」是千古名句,即使在比賽中獲得金牌,也只是瞬間的愉快。一山還有一山高,總有一天會處於下風,人生豈不註定灰暗嗎?若可以在不比較之下,感覺自己「夠好」,就是「自我實現」的人生最高境界吧。
新一輪的這個寫作計劃,是自設了 100 篇的目標,是每天一篇、一篇地努力前進,是沒有高低/快慢/多少的與人比較,也沒有閱讀人數的壓尹,是純粹的個人修行。就算最終「失敗」了,即使明天就擱筆,這一口氣的寫下的新 19 篇,也足以讓我自我感覺良好呢,這無疑是一個小小的自我實現吧!(當然,若能再一次完成一百,就是雙倍的自豪了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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