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9年9月18日星期六

服從

學生K說︰「如果要我提出對校規的意見,我認為應該把『服從老師指示』這一項規定廢除!」

K認為,學生回到學校,目的是為了學習,而不是作「老師的狗」- 即一個絕對服從老師的學生。他認為學生應選擇聽從「有道理」的指示,而有權(在不犯校規的情況下)拒絕不合理的指示。

我們「辦教育的」希望訓練學生獨立思考,而不想他們盲虫附和,人云亦云。在這個原則下,我們應該鼓勵學生多與老師辯論各項問題,由學科上的問題,以至生活上的大小事情,當有意見分歧時,都能在尊重對方的原則下交換意見,繼而達到共識。這樣的做法既民主,又可讓學生多作思考,可謂理想的學習環境。

香港的教育常為人垢病的地方就是太著重記憶,忽略了獨立思考的訓練。聽說有很多小學老師只以「標準答案」作為唯一的正確答案,如果學生提問,就告訴學生「這是標準答案,你記著它吧!」久而久之,部份學生被訓練成「快速尋找標準答案」者,而不是善於思考者。另一方面,老師對不同的答案也沒有商量的餘地,要學生「記著就可以了」,無疑亦製造了一批盲信權威的學生。

但話說回來,如果有個別學生經常地「駁嘴駁舌」,教師說一句他還十句的話,卻會嚴重影響教學進度。而且,這類的「辯論」有可能升級為謾罵,到時又會犯上「不尊重師長」的校規了!難度又要把這條規則也廢除?

我覺得,有關學習的討論/辯論當然十分歡迎,但其他有關校規細節(例如︰頭髮的長度,鞋的顏色、可否帶流動電話回校等等)的辯論還是可免則免,因為這些校規的討論餘地已不多,再要從文字裡鑽空子實在浪費時間。請相信老師們的誠意,我們不會刻意去找學生麻煩 - 與學生周旋顯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。我們只想透過校規在學校營造出多一點的樸實氣氛,讓學生能把時間放在學習上。

我們當然也不希望學生「絕對服從」,遇到不平事應該力爭,但也要適可而止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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